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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给市长信箱写信吧

刚看了szj19发的帖子,的确有文件说在建经适房要也要遵照新的文件采取集中供暖方式。所以刚给市长信箱写了封信咨询此事。大家也都写写吧,毕竟自己的利益要自己维护,你不说人家不会搭理你。

原文如下:
信访办的工作人员:
       您好!
       我是一名申请到宋家庄经济适用房的市民。
       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一件惠民工程,是一件受到百姓拥护的事,可是因为宋家庄经适房这个项目的自采暖采暖方式而使申请到经适房的人万般无奈,在宋家庄经适房的论坛上大家对这件事已是怨声载道。经适房原本住的都是穷人,而自采暖一共采暖季下来三四千元的采暖费根本不是穷人所能承受的起的,而且自采暖的温度根本没有集中供暖方式的温度高,相信在可以遇见的未来,宋家庄小区里必然有成百上千户家庭因舍不得开采暖炉而在冬天挨冻,甚至有的人都开始发帖说将来要在这个没有阳台的塔楼里烧土暖气。。。
       最近看到北京市建委新发布的文件,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1222/info39493.htm
其中明确说明经济适用房应该采用集中供暖的方式,而且也明确说明在建项目也应该遵照这个标准执行。那么请问宋家庄经适房项目开发商为何不依照最新的文件改成集中供暖方式?希望信访办的同志体察民情,帮忙过问一下这件事情。事关宋家庄四千余户居民一辈子的生活,烦劳重视此事。
                      代表未来宋家庄四千户居民,万分感激!.
市长信箱的地址是:
http://szxx.beijing.gov.cn/webmayorbox/
大家一起来  顶一个
等回复吧
狂顶.
每人发一份吧,让领导重视一下。
期望美好家园
恩 我也去发 但是估计 不管用~1他们肯定早给市长封口费了~!!应该给记者什么的发~!
顶一下...........................
支持国家政策,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希望政府可以给出准确的合理的答复。

我早就写过信至今未回复

我在10月10日曾写信给市长,复制到下面:
主 题: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已经不再经济了。
编 号:2008043995
时 间:[2008年10月9日19:18:30]  允许公示
内 容:
市长您好!很高兴能通过此方式向父母官反映情况。您可能非常忙对宋家庄经适房近况未必了解,现就目前我了解的情况简要汇报:  1,此次经适房政策深得民心。与以往不同的是完全针对中低收入阶层,从登记到摇号基本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  2,从中央到市政府多次强调经适房要以经济和适用为原则,但到了下面目前已完全变样。a,市里提出经适房装修要一次到位,而在宋家庄就变成了毛坯房。b,市里文件明确提出经适房要集体供暖,而在宋家庄就变成了分户供暖,这不仅达不到环保节能更让普通百姓承受不起,到最后很可能变成家家户户烧炉子的结果。c,宋家庄项目竣工时间要到2010年下半年,而开发商现在就催着交全款,无形中又从贫困阶层夺走一笔钱。加上超标的物业费等,给刚刚要享受政府扶贫政策的人们当头一棒,现在社区网站上怨声一片,纷纷要求政府解决困难。  我想,我是一名党员,面对广大群众的反映不能旁观。宋家庄经适房是北京新政出台后首批大项目,社会广泛关注,其成功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及首都形象。大家相信政府能拿出让百姓可以接受的办法,让贫困人群真正享受到党的富民扶贫政策。急切盼望政府派出调查组来到宋家庄了解情况!    2008,10,10
尊敬的任明同志:
  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
  特此告知。

市长信箱
2008年10月10 日



   以上是信的内容,不知妥否。我还曾在论坛里写过(愿意装土暖气的请进)等文。其实本意就是想通过不同方式让决策层了解并重视此事,也想让邻居们动员起来,大家都参与肯定可以争下来。可自此文登出我发现不少问题值得怀疑。首先,发现邻居们心不齐,可能是收入有别吧,有些朋友可能根本就不在乎区区几千元。其次,有些人还冷潮热讽说片汤话,看来这个论坛已然不干净了,是否有开发商和物业养的宠物呢。我想我们邻居们还应该团结起来,能写信的就写信吧,想想我们要在这里住多久要多损失多少银子吧!
【您的邮件已收悉,此邮件正在处理中。】
希望过程别太长。要不盖好了就晚了。哈。
狂顶
坚决支持!大家一起发为了自己的明天!
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吧!!!

支持!我也发一封!

支持!我也发一封!

我也写了!

大家不要着急,密切关注一下!信访条例有规定,
3.答复时限:《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支持我也发了一封  希望能快点解决  等待好消息
我们的反映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效
请看置顶的帖子
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期望美好家园
顶顶顶!我也反映了!而且让我爸妈也都动起来了!大家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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